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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江苏辉煌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用房等拆除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6 17:32:58浏览次数:0

 

(借用平台)江苏辉煌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用房等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1淮安市新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辉煌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用房等拆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江苏辉煌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用房等拆除项目

项目编号:HAZC-2019020026-001-HY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预算:人民币225万元;

2)本次采购是江苏辉煌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用房等拆除项目,拆除工程连同基础一起拆除,并将拆下的建筑垃圾全部清运,保持现场场地平整、整洁;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中标人在拆除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本公司员工及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项目工期:40日历天。

5)拆除质量要求:一次性拆除完毕,净地交付。

6)合同款支付方式: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全部中标价款、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87-201812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87-201812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6)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等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8)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备查)

9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10)投标人自2016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或拆除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拆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

12)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187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金证明(如事业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14)本项目严禁擅自分包或转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投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不参与评审。

: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24.2条。

4公告发布、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222--2019301

获取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2)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030417 00

澄清、答疑文件发布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传或下载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如果未连续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变动或修改,因投标人未能上网查看,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网上招投标系统,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报名单位,投标时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好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并及时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CA证书办理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31909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二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潘丽丽 电话: 15896164163

6、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实际情况,并根据踏勘情况结合现场和周围环境,制定合理的投标方案。

7、其他事项:

1)本次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肆万元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并在开标前到304室换据(保证金交纳方式:自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52100

缴纳时须注明项目编号(HAZC-2019020026-001-HY)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便换取收据。

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全部中标价款、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给中标人。

8、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13651542521

联系地址: 淮安市新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姜秋如 电话: 13776705987

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潘丽丽 电话: 15896164163

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五楼

邮编:22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