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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新建金湖二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0 11:13:34浏览次数:0

新建金湖二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湖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建金湖二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建金湖二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
项目编号: HAZC-2019020006-001-JH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新建金湖二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为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参与PM2.5浓度排名的县(市、区)空气站数量不得少于2个”的基本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县(市、区)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通知》(苏环办【2018】53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在2019年3月建成金湖二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新建空气自动站应由采样装置、监测分析仪、校准设备、气象仪器、数据传输设备、数据采集仪、CMA实验室采样分析以及站房环境条件保证设施组成。具体技术要求参照第五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贰仟圆整(¥1852000.00元),最终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5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金湖县人民政府网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20日到2019年3月26日。
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日前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8000/tpbidder/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日下午2: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二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4月1日下午2:30;
开标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开评标系统网上开标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二室。 
八、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黄洪勋,     联系电话:18915197567;
(二)采购中心联系人:潘明珠, 联系电话:0517-86900906
(三)代理机构联系人:沈迁,     联系电话:13305111308
      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神华东路1号(1110室)
九、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1)磋商保证金:本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具体缴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条第4款。
十、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www.haztb.gov.cn: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十一、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5 %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