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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淮安市城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无人机巡查建设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8 17:06:16浏览次数:0

受淮安市城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无人机巡查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城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无人机巡查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AZC2019090739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简要说明
无人机巡查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水利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磋商活动开始前现场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磋商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 并传真或发送电子扫描件回复(电话确认0517-83638708)。
注:如果供应商因考虑自身保密原因而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供应商有关磋商文件在公示期间相关变更或修改信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磋商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下午14:00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4室
【响应文件是指制作本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响应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纸质响应文件一份。】
六、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 2019年10月30日下午14:00
2、磋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5室
3、磋商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开评标系统网上磋商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陆旭
(2)联系电话:15358652189
(3)联系地址: 淮安市承德北路废黄河桥北首(樱花园对面)淮安市城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4)邮编:223001
2、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解强        电话:0517-83638708
(2)磋商现场联系人: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389
(3)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4)邮编:223005
(5)传真:0517-83638029
(6)电子邮箱:hazcwb@163.com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贰仟玖佰元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交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交纳形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4条。
九、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磋商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在磋商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磋商。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附件:10.12无人机巡查建设项目磋商文件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