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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淮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0 17:25:18浏览次数:0

淮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HAZC-2019110304-HY)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5万元。

2、本项目为物业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谈判前六个月内(2019年5月-2019年10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提供谈判前六个月内(2019年5月-2019年10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谈判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任一特定条件:①供应商注册地不在淮安的,须在淮安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②供应商注册地不在淮安的,且在淮安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在淮安行政区域范围内成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书面承诺函;

2、供应商提供一份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保洁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的业绩;

3、谈判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谈判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说明:

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谈判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2、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22条。

四、谈判文件获取:

谈判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网上招投标系统,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如果未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变动或修改,因供应商未能上网查看,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谈判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上午9:00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响应文件是指制作本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响应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

六、谈判有关信息

1、谈判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上午9:00

2、谈判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三楼评标三室

3、谈判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开评标系统网上谈判

七、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人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谈判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谈判保证金。

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并在谈判前到304室(财务室)盖章确认(保证金交纳方式:自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淮阴支行

           开户账号:10352201040052100(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在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只需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4%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3、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九、本次采购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朱海波                              电话:15896162969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188号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崔茜        电话:15950394001

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吴祯                    电话:18360922699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黄河花园小区16-2-301室 

3、监督部门: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

联系人:张林                  电话:0517-84934506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区政府927室)

邮编:223300

十、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谈判。请谈判供应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2、谈判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在谈判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谈判。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11.20物业服务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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